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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课程改革实施方案02——《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

发布日期:2024-06-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课程考试改革实施细则

教育学院    陈佳

 

一、考核内容

1.小学语文课程理论:语文课程标准解读、语文课程理念理解

2.小学语文学科知识:语音、汉字、词汇、语法、修辞、古诗文

3.小学语文教学实践:小学语文教材解读、微课试讲

 

二、考核方式

教育理论笔试考核+语文专业知识笔试考核+教学实践微课考核

 

三、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40%+笔试成绩30%+微课试讲成绩30%

平时成绩:考勤10%+文献阅读笔记30%+小组合作学习30%+作业30%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考核40%+语文专业知识考核60%

 

四、具体实施方案

本学期课程成绩评定以过程性评价为主。

在开学初布置课外自主学习和小组合作学习任务,要求记笔记和收集过程性学习资料。

本学期根据选用的教材,要求学生自主完成书上多媒体资料的学习,并记笔记,概述文章主要内容或摘抄文献摘要。阅读量不得少于教材学习资料的1/3

根据本学期教学实践训练的要点,布置汉语拼音、识字写字、童话、寓言、儿童散文、儿童小说、儿童诗歌、古诗词、文言文、口语交际等不同类型的课例,在小组内同课异构。要求小组合作学习一学期不得少于4次,要有小组学习过程性支撑材料,学期末上交小组合作学习报告。

在小组合作学习的基础上,个人进行微课试讲,并录制视频,上交教学设计。

根据“双师”课程进展情况,在外聘教师授课后要求学生写听课感受,并小组内交流讨论。

本学期作业布置不少于3次。

教育理论知识和语文专业知识的考核以闭卷笔试在学期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