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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康学院第四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教育学院初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安康学院《关于举办安康学院第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校发[2023]58号)精神,深入推进“四新”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不断激发高校课堂教学活力,教育学院将举行第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初赛,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领导组织

(一)领导小组

成立教育学院第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本次大赛,组织机构成员如下:

 长:王刚   屈咏梅

副组长:王丽娟   赵斌

 员:陈珂  宋燕宇 王兆娣 黄路阳 史丰 王小康 权大学

工作人员:  王胜文 张蕾 李乙

(二)专家组

成立教育学院第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专家组,由教育学院教授、副教授、教学督导组成专家组,负责比赛评审工作。

组长:王丽娟

组员:王刚 黄路阳 权大学 史丰   

二、参赛范围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普遍欢迎。

(三)参赛教师应为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四)教育学院35 周岁以下专任授课教师及近三年新入职教师须全员参加。

三、比赛组别

按照教务处的安排,我院教师分副高及以上、中级及以下两组推荐参加学校决赛人员

四、赛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56——512日):

参赛教师将报名信息(课题名称等)512日前报送教学秘书。由工作人员负责资料收集和资格审查。

(二)学院比赛选拔阶段(524日):

学院根据报名结果组织教师进行院内初赛时间:5月24日14:30分地点:1501,包括教学设计、集中说课和讲授、质询答辩等环节的评审。

(三)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的人员名单(62日)

根据学院初赛结果确定5名参加学校决赛参赛教师(副高及以上1名、中级及以下4名)。安排适当时间进行院内教学观摩。

五、初赛环节及评分标准

院级初赛采用和学校决赛相类似的比赛方式,包括现场教学、教学设计创新汇报,专家评委依据选手的现场教学和汇报进行提问交流。现场说课(创新汇报)、现场教学和专家质询共三个环节。评分标准采用学校决赛评分标准。

1)现场教学。参赛教师通过现场教学综合展示课堂教学创新的理念、思路、方法与效果。参赛教师可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自行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教学用具。时间10分钟。

2)教学设计创新汇报。参赛教师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

践,进行教学设计创新汇报。时间不超过 10分钟。

3)专家评委依据参赛教师的现场教学和教学设计创新汇报进

行提问交流。

4)参赛选手最终得分由现场教学、教学设计创新汇报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 60%、40%。

六、激励措施

1.获得校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的老师,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进行相应的奖励,推荐参加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学习。

2.比赛获奖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评优评先方面的重要参考。

教育学院

202356

附件:1.《安康学院第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教学设计基本环节》;

2.《安康学院第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