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师:
根据学校职改办《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含特聘教授、副教授)及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教育学院讲师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教育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资格审核,现将符合本年度讲师职称申报要求的教师量化客观分积分和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2021年11月10日-12日),相关材料同时在院办展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反映。
评审组组长: 王 刚 3261812 13619157311
纪律监察: 刘丽娜 3261657 18791572313
教育学院2021年讲师职称评审积分表
备注:因本次申报职称评审只有一人,故不计算单项排序。
教育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