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8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根据陕西省高教工委《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2018〕103号)精神,现就我校加强廉洁自律和反“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廉洁纪律教育。各级党组织、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驰而不息纠正 “四风”。要结合学校党委《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廉洁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增强党员干部和师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倡导勤俭、节约、廉洁、文明过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盯紧盯住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四风”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在公务接待中提供高档酒水、高档菜肴、香烟;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和实物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以及使用公款安排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三、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纪问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抓苗头,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和教师早发信号、勤打招呼、明确要求、警示在前,担当教育管理爱护监督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学校纪委发挥专责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凡对纠“四风”工作不部署不检查以致问题突出的,对查究问题流于形式、执纪宽松软的,学校将严肃问责。
纪委举报电话:3261865;举报信箱:jw@aku.edu.cn
中共安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