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陕人社【2011】86号文件)和《安康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审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16】24号文件)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34号),按照《教育学院讲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2016〕》中关于讲师职称资格要求,教育学院讲师职称评议工作小组于2017年11月8日召开评议小组会议进行评议,田战卫、钱敏、宋燕宇三名同志通过讲师职称资格认定,确认具有讲师职称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三天(11月9日至11日)。若有异议,可向评审组反映。
教育学院职称评议小组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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