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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依照《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暂行规定》(校党发〔201797号)、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度教育学院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181228日前完成,民主生活会201916日前完成。

二、相关要求

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支部于1229日前将《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纸质版交由党总支归档;《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处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党总支。

2.民主生活会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处级以上党员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执行。民主生活会结束后,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基层党组织书记发言提纲等材料,交给党务秘书郇红,由郇红撰写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并整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组织部和监察处。

教育学院党总支

20181217